关于确定吴小妮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编辑:严伟伟 预审:杨群 终审:吴彬   时间:2024-03-14  点击数:

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,将吴小妮同志列为发展对象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党支部或党委(党总支)反映。个人反映情况,提倡用真实姓名,并提供联系方式,以便对所反映情况作调查了解。

 公示时间自 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

 联系人:胡卫涛  联系方式:0553-5773790,13625695758

 邮箱:wjxydzb@163.com

 

       中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微电子系直属支部委员会

2024年3月1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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